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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混淆!固体饮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发布时间:2021-02-07     阅读:1391 次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果珍、豆浆粉、麦乳精

……

各种各样的固体饮料因

方便储存、食用便捷、营养丰富等

颇受消费者欢迎



▲电商平台在售的固体饮料产品




什么是固体饮料?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什么区别?选购时应注意什么?有关固体饮料这些问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给出回复及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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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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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属于普通食品。一般而言,没有特定适用人群,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和婴幼儿提供必需的营养支持。


按其主要原料的类别,可将固体饮料分为果香型、蛋白型和其他型三种。


  • 果香型固体饮料:以糖、果汁、营养强化剂、食用香料、着色剂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用水冲溶后具有与品名相符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按其原汁含量,果香型固体饮料又可分为果汁型和果味型二种。果汁型固体饮料实际上是一种固体状的果蔬汁饮料。另外按冲溶时是否起泡,又可分为起泡饮料和不起泡饮料。
       

  • 蛋白型固体饮料:它是以糖、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或植物蛋白以及营养强化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是固体状的蛋白质食品或饮料。例如乳粉、豆乳粉、蛋乳粉以及豆乳精、维他奶、花生精、麦乳精等,蛋白质含量≧4%。
       

  • 其他型固体饮料:1.以糖为主,配以咖啡、可可、香精以及乳制品等原料制成的,其蛋白质含量低于蛋白型固体饮料的规定标准。2.以茶叶、菊花及茅根等植物为主要原料,经浸提、浓缩和配料制成的制品,例如菊花晶、柠檬茶等。3.以食用包埋剂吸收咖啡(或其它植物提取物)及其它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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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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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不同


执行标准不同

固体饮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等规定。


品种不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相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相关规定。


▐ 监管要求不同


监管要求不同

固体饮料作为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标签和说明书等,均不需要注册审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即可生产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格注册审批,并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后方可生产销售。  


▐ 标签信息不同


标签信息不同

固体饮料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相关规定。


固体饮料作为普通食品,不需要注册审批,所以标签上没有注册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必须注明产品注册号、适用人群、产品名称等,其中注册号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询。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看清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 食用人群不同


食用人群不同

固体饮料不需要遵医嘱。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而专门加工配制成的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需要注意的是,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在医院或正规商超的特定区域,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选择购买产品。同时,在食用时限、食用方法等方面,也要严格遵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切不可自行无限期随意食用。还要注意的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可以为0-3岁婴幼儿提供日常全部(或部分)能量和营养成分,但不能满足有特殊医学状况的婴幼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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