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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单位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职能转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22     阅读:4598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等文件要求,经履行公开报名、评审、转移前公示、协议签订程序,广东省质监局决定将省直单位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职能转移给广东省质检协会,转移期限从2013年5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质检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04房
  联系人及电话:赵仲希 38835211
          

2013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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